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600734973979K/202607-000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6 发布日期: 2026-07-16
索引号: 11341600734973979K/202607-000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6
发布日期: 2026-07-16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16 16:23 信息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冯斌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衷心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指出随着转基因玉米、大豆在品种审定、种植方面逐渐放开,监管难度极大增加,并建议制定监管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加强科研种子食品加工源头抽查、宣传转基因扩散危害性,这与我市当前推进的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及严格依法监管要求高度契合。我市历来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积极研究、试点示范、慎重推广、依法监管原则,加强有关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全链条源头监管及科普宣传工作

(一) 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我市未单独制定名为《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监管制度》的文件,而是严格遵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年度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亳州市2026年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工作方案》(亳农科函〔202623号),将监管职责法定化、具体化。文件明确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牵头,种植业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市农技推广中心按职责分工协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市级统筹、县区落实、乡镇协助的三级监管网络。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种子市场整治、标识管理纳入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和涉农考核内容,对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未按规定标识、违规种植等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2025年以来全市未发生转基因监管领域恶性违法案件及负面舆情。

(二) 严管研发与种子源头,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针对建议中加强科研、种子源头监管诉求,我市重点把好种子入口关一是开展春季、夏季种子市场专项巡查,以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检查经营门店种子标签、审定编号、转基因标识及进货销售台账。二是建立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要求供种企业及经销商如实记载种子来源、品种名称、数量、销售去向,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三是严打非法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证书擅自推广、超审定区域经营、假劣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2025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转基因加工及经营相关企业6家(含亳州东方希望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等),检查覆盖率100%,结果均为未发现问题,未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实施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标识使用打包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落实无事不扰

(三) 强化种植、收储与加工环节全程管控。

2026年我市承担省下达转基因玉米示范推广面积38万亩(蒙城13万亩、利辛12万亩、涡阳7万亩、谯城6万亩)。在推进产业化过程中,我们要求:一是示范种植品种必须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且适宜亳州种植(如京农科728D、登海533D、中科玉505DB等),严禁私自引种。二是转基因玉米原则上全部进入饲料或生物原料加工领域,督促收购加工企业依法落实标识制度、建立加工台账,确保流向可控,杜绝未经标识产品流入食品流通环节。三是在蒙城、利辛设立2个长期生态监测点,配合省玉米产业技术体系动态监测靶标害虫抗性、病虫草害消长及生物多样性变化,确保技术应用安全可控。四是加强执法队伍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试剂盒)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现场甄别水平。

(四) 开展科普宣传,科学解读转基因安全性。

您建议中提及积极宣传转基因作物扩散的危害性及蛋白质需经动物转化后方能供人类食用,我局采纳并持续推进:一是会同宣传、网信部门通过亳州晚报、官方新媒体等平台,系统解读国家生物育种产业政策,科普转基因技术原理、安全评价流程(食用安全+环境安全)及我国强制性标识管理制度,引导公众理性认知。二是注重挖掘本地种植户增产增收(抗虫减损、少用杀虫剂、单产提升12%以上)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消除盲目恐慌。三是健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对网络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做到早发现、早澄清、早引导,严防负面舆情发酵。同时,在农技培训、职业农民培育中专门设置转基因科普课程,向种植主体明确转基因玉米不直接作为口粮食用,须经饲料转化或工业加工的管理要求。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物育种产业化的决策部署一是对照省厅要求全面清理不当限制措施,在种植、收储、加工流通中与常规作物同等管理,不增设门槛;二是进一步扩大转基因种子市场抽检比例,推行种子溯源电子化;三是深化"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用好免罚清单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四是持续做好社会公众科普和政策宣讲,营造科学、理性的社会监督氛围,切实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及食品加工环节监管工作实效。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0558-5555307

Copyright©2026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3889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5555303
  网站标识码:3416000006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