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03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玉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涌现出以精品粮油、绿色蔬果、生态畜禽、道地药材等为支柱的乡村优势产业,彰显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建设,有力推进了我市乡村振兴。
一、加强统筹规划,发展美丽乡村。一是完善产业指导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亳州市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发展乡村产业和美丽乡村。二是建设美丽乡村,按照“精品村创建、中心村提升、自然村整治”的思路,梯次推进,迭代升级,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1627个。聚焦产业有特色、村集体有收入、群众能致富、发展可持续,建成省级中心村473个、在建46个,覆盖42.5%的行政村。采取整行政村全域推动、跨村联动等方式,建设精品示范村17个,系统推进村镇更多区域联动成片发展。三是促进点、线、面“三结合”示范,围绕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和105、237、329等国省干道,聚焦亳药花海大世界、国家级大豆农业产业园等产业聚集区,做好“水”“路”“地”文章。围绕少数民族聚集区,建设精品示范村1个、省级中心村7个。通过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片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了“1+1>2”的效果。
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一是培育龙头企业。依托我市粮食、中药材、畜牧、蔬果等优势特色资源和主导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打造“1+2+N”千亿元绿色食品产业集群,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目前,全市已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50家,其中,国家级8家,省级84家,全市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1336亿元。二是推进要素融合。印发《亳州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4-2030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村镇建设一批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累计157个,库容46.9万立方米。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依托“互联网+”优势,扎实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动农产品产得优、卖得出、卖得好,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农村产品网略销售额突破190亿元,增长31.4%。全市农村电商企业已经发展2700多家,其中网销额超千万的企业6家,网销额超百万的品牌12个。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培育17家农机制造企业,以设备更新助推产业振兴。三是培育产品品牌。制定扶持政策,将“皖美农品”品牌培育纳入《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进行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已被认定“皖美农品”品牌37个,其中区域公共品牌7个、企业品牌5个、产品品牌25个。加强产品认证力度,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登记有效产品总数500个。
三、综合统筹施策,提升群众幸福。一是实施乡村产业增效行动。粮食总产实现“二十一连丰”,连续10年居全省第2位,生猪、肉羊、肉牛饲养量及肉蛋奶总产稳居全省前列。打造一路花香和快乐采摘等7条乡村旅游线路,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个、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安徽省特色美食村6个。建设药王村、恋蝶谷、西淝河湿地公园、润耕天下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914个,占比75.2%,其中省级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年平均集体收益75万元。二是实施乡村“双基”提档行动。完成改厕41万户,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158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全域市场化,无害化处理率达98%。中心村实现亮化、美化、绿化,文体设施齐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就业、低保、医保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在村级“一网受理、一站办理”。三是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深入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宣讲活动22场,1343个村实现“一约四会”全覆盖。建设文化广场610个、文化礼堂161个和村史馆、农耕馆等95个。积极开展群体性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十个一”主题活动,举办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健康跑”“送戏进万村”活动,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实现农村“三美”(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为目标,以提高乡村“三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为主线,以实行“三村”(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同建为抓手,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我市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8—5555301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