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部门岗位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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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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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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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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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省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规划任务,完善出台《亳州市粮食产能建设方案(2023—2035年)》,一体推进稳面积、增单产、减损耗,实施良田良法、优链、优农重点工程。全市粮食种植面积1311万亩、产量103.64亿斤。其中优质专用小麦播种面积62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2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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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修改《亳州市粮食产能建设方案(2023—2035年)》,因省级无必须出台的要求,出台建设方案依据不充足;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印发《2024年亳州市助力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任务分解表》,分解工作任务,将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下达各县区,推动粮食产能提升。成立副处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巡回督导属地责任落实,按月制定并发布《田管技术意见》,利用《亳州农技》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农业新技术,联合市电视台每周制作播出农业技术指导节目,推动全市粮食生产水平提升。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全市夏粮播种面积663.47万亩、总产325.9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0.23%和0.79%。预计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314万亩左右、粮食产量104亿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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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徽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深入推进“秸秆变肉”工程,实施“三七百”计划,力争全市肉牛饲养量25万头,实现高品质肉牛产业产值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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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亳州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制度》,实行月调度机制,每月定期统计分析肉牛项目、生产数据等情况。2024年,全市肉牛规模养殖场709家,肉牛饲养量38.6万头,其中,肉牛出栏19.6万头,存栏19万头。已培育安徽正益、安徽宏健等大型牛肉加工企业12家。肉牛全产业链产值7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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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13.8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908个,蔬果面积15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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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底,全市规模猪场达916家,预计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15.2万头,蔬果面积150.9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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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与推广,收集保存中药材种质资源200份以上。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水平,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27万亩,标准化种植面积5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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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成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亳州市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占地面积200亩,目前已收集保存中药材种质资源350份以上。9月25日,省厅特产处、省特色站专家来我市指导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二是建成药用植物组培繁育中心,建筑面积2688平方米,配有768平方米炼苗温室,可开展亳菊脱毒快繁、提纯复壮、品种改良、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与评定、种子种苗基原鉴定与病毒检测等研究与服务,构建亳芍、亳菊、白术等30余种中药材组培生产体系,今年累计生产种苗350万株。9月11日《经济参考报》刊登《“药都”亳州打造中医药新高地》宣传报道我市道地中药材组培繁育中心。三是强化技术培训,2024年,市及各县区先后开展技术培训7期,累计培训种植主体350余人次。四是组织市、县(区)农技人员赴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了田管技术指导及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工作,累计开展指导服务50余次、指导种植主体600人次。2024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27.1万亩,其中标准化种植面积5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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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支持五得利面粉、金沙河面业、正宇面粉、大林冻干食品、欣浩翔食品等重点企业发展,实现全产业链产值1330亿元。发展药食同源预制菜产业,推动产业品牌化、集群化,产值突破1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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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亳州市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2024年,全市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产值1336.58亿元;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7家;药食同源预制菜产业产值105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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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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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谯城区(中药材)、蒙城县(蔬菜)“一县一业”全产业链示范,2024年,谯城区中药材一二三产总产值354亿元,同比增长10.97%,蒙城县蔬菜一二三产总产值34.07亿元,同比增长13.98%。积极组织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获认定蒙城岳坊、蒙城立仓、谯城芦庙、利辛西潘楼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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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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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下发《亳州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加大蔬果等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已配合省级完成蔬果产品风险监测抽样330批次、畜禽产品风险监测60批次、水产品风险监测48批次;接受部级监督抽查和专项监测52批次,省级监督抽查豇豆34批次、水果26批次、水产品27批次、其他农产品27批次;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产品抽检7批次、部级其他农产品监督抽查50批次。全市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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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培育“皖美农品”品牌4个以上。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6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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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皖美农品”品牌。将“皖美农品”品牌培育纳入《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进行支持。6月底前完成全市“皖美农品”品牌认定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程序,2024年,我市有12个“皖美农品”品牌获认定【谯城区2个、涡阳县3个、蒙城县3个、利辛县4个】,超额完成培育“皖美农品”品牌4个以上工作任务。全市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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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4个以上。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450亿元。深化农产品加工业跨越提升行动,新增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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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新认定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家。全市累计销往沪苏浙农产品及其加工品647.65万吨,销售额670.96亿元。加大对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2024年,安徽汉盛药业有限公司产值1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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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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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采样一批、流转一批”“接收一批、制备一批”要求,省级要求各市、县区6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任务(截至6月底全市各县区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任务),7月底完成全部样品制备任务(截至7月底全市各县区已全部完成样品制备任务)、11月底前完成检测化验任务(截至11月底各县区已全部完成检测化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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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亳勃种业”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良种培育,力争在小麦、大豆等作物上育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品种2个。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设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31万亩左右。加强种业企业培育,支持种业“保育繁推服”全产业链发展,农作物持证种业企业年产值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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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新培育通过国家、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涡麦229”、“涡豆11号”、“谷神玉88”等16个;建设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31.4万亩左右,新增农作物种业持证企业4家,累计达35家,位居全省第3位;农作物种业企业2024年产值达6.9亿元,同比增加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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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4.7%。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5个,新建粮食烘干项目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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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机更新换代,2024年争取中央、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8亿元,围绕“机械强农”行动,按照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强化政策落实,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大补贴政策监管力度等举措,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指挥棒”作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农户、服务组织购置大型智能高端机械,提升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全年受理补贴各类机具4.8万余台套,报废更新补贴机具510台。
充分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圆满完成“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任务,2024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4.7%。
推进“两中心”建设,2024年省下达我市新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5个、新增粮食烘干中心10个任务,已全部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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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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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亳州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4-2030年)》,开展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调查和项目储备工作,指导各县区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市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8个,库容约172626.88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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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省级数字农业工厂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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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生产环节,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数字农业工厂和应用场景,大力推进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2024年,全市新建数字农业工厂6个(蒙城县丰禾农牧数字农业工厂、利辛县欣浩翔肉牛数字牧场、谯城区贵勤农机数字农业工厂、谯城区三合牧园种猪养殖数字农业工厂、涡阳县蜜沛智慧化果蔬数字农业工厂、涡阳县宋崇云良种猪养殖数字农业工厂),其中蒙城县丰禾农牧数字农业工厂、利辛县欣浩翔肉牛数字牧场、谯城区贵勤农机数字农业工厂被认定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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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1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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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2024年,全市共计培育高素质农民3202人,完成任务的100.06%,合格率100%。按照县区分:谯城区培育650人,完成任务的100%;涡阳县培育700人,完成任务的100%;蒙城县培育750人,完成任务的100%;利辛县培育952人,完成任务的100.2%。按照类型分:培训经营管理型人员1901人,完成任务的100.05%;培训专业生产型人员851人,完成任务的100.1%;培训技能服务型人员450人,完成任务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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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2023年度精品示范村建设9个、建成2023年度省级中心村37个,新增精品示范村8个、省级中心村46个。完成农村改厕2万户。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庄487个。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84%、83%。开展“最干净乡村”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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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9个精品示范村按序时进度推进,2023年度37个省级中心村已通过验收。
2.新增精品示范村8个、省级中心村46个。
3.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完成改厕2.7万户,超额完成任务。
4.2024年度487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已建成。
5.全市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443.37吨、回收率84.3%,废旧农膜4069.16吨、回收率85.23%。
6.为落实我市为基层减负规定,今年不开展最干净乡村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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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00亩左右集中连片土地流转率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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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市延包工作方案,突出业务指导和风险防范,指导县区按照8个步骤稳步推进延包工作。目前全市合同网签比例达99.9%,延包工作得到农业农村部认可,正在进行扫尾工作。
截至2024年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555.5万亩,流转率达62.8%,其中,300亩左右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266.2万亩、占比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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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营。深化农村“三变”改革,2024年全市农村“三变”改革村占比达92%以上。加强村集体增收模式推广,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2024年全市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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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于3月底组织县区农经部门主要负责人赴宿州市开展村集体经济及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分设业务考察学习,于4月12日印发《亳州市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分别于5月23日和9月23日召开全市农村土地二轮到期延包和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场观摩会、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改暨农经工作会,对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与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组织开展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全市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164.7亿元、同比增长5.1%。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目前全市共审计256个村,其中,市级审计4个村。全市开展“三变”村占比达92.6%,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4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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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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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反馈,2024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87元,同比增长7.2%,分别位居全省第12位和第2位。2024年全年数据预计2025年2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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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2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稳定在9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低于定额参考指标,农药使用量与基期相比继续保持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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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4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5.83%以上,比去年提高0.3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目标任务2.83个百分点。其中产业化率61.1%,比去年提高3.7个百分点,高出全省目标任务6.1个百分点;秸秆饲料化率稳定27.1%,比去年提高3.3个百分点,高出市级目标任务2.1个百分点。主要工作:一是科学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亳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3年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指导全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产业化奖补工作。二是组织各县区在3月底前完成秸秆台账调查工作。三是在3月份完成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加快推进2023年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现场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截止12月底,全市13个签约项目(签约额16.75亿元),已经完成投资13.5亿元,占总资金的80.9%(其中6个项目已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开工率和投资率均完成省规定的序时进度任务;五是推进中央财政资金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9月份,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21个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县绩效评价,我市利辛县、谯城区均获得优秀档次(全省优秀档次6个)。六是指导县区完成4个环保反馈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工作。七是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我市涡阳县秸秆竞拍模式、蒙城县热能托管模式、谯城区中药材秸秆利用模式等三种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被列入《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技术和模式汇编》,在全省复制推广。八是组织全市52家“两利用”企业参加2024年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产业化利用博览会,现场签约落地项目6个,签约额29亿元,签约额全省排位第一位。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结合“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指导全市规模养殖场建立“一场一策”。二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三县一区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帮扶,对养殖场治污设施、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逐场开展现场检查。三是加强暗访指导,不定期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暗访,发现治污设施不运行、还田不规范等现象,及时指导养殖场整改。2024年以来,共指导养殖场174场次。四是利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共建设11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有效解决畜禽粪污处理难、利用难问题。预计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1.出台了《2024年全市植保植检工作要点》《2024年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方案》《2024年亳州市小麦秋播种子处理技术意见》《2024-2025年亳州市麦田杂草科学防控技术方案》
等文件,把农药减量、科学施肥增效作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2.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指导用药,进一步加强测报网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测报基点及人员,运用12个智能病虫情监测点,7个普通测报点,结合大田调查,加强病虫情监测,实时发布病虫情报,指导适期防治、对症用药、精准施药,减少农药使用量。3.提高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今年全市累计统筹财政资金14231.4万元开展赤霉病防治,用于统一采购高效低毒农药和统防统治服务,累计防治小麦赤霉病1383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1339.6万亩次、统防统治率达96.9%,大大减少了农药使用量。累计统筹财政资金2344万元支持秋粮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据农业农村部门初步统计:全市2024年农药的使用量3642.87吨(商品量,下同),比基期(2012-2014年三年农药使用量的平均值7867.33吨,统计数据)减少4224.46
吨。4.落实科学施肥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405.9万亩次、大豆根瘤菌剂25万亩、新型肥料(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211万亩次、有机肥肥料使用面积334.9万亩次,小麦种肥同播面352.15万亩、玉米种肥同播面积409.92万亩。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的施肥量均低于同作物产量化肥用量参考定额限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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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持续推进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十年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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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宣传工作,撰写的《亳州市公开销毁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渔具》被农业农村部《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简报》采用,报丁薛祥副总理、刘国中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2024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800份。
二是完成序时任务,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共印发通报4期,我市均完成任务,禁捕退捕工作得到省农业农村厅认可,禁捕秩序良好。
三是持续做好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巡查工作,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19人次、执法车辆131辆次、执法船艇54艘次,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204个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144个次,清理非法钓具102个,查办违法违规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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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投资补助水平,全市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提高到2750元。高标准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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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省级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8万亩,我市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质量监管,加快项目进度,目前总体进度达到90%;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 2024 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函〔2023〕747 号)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 2750 元,改造提升亩均投入标准暂按新建高标准农田标准安排,《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的补充通知》(皖农建函〔2024〕594号)下达后,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改造提升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提高到2600元,我市各县区均达到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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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商资本下乡,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市农业托管服务面积16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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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印发《亳州市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农业托管服务工作进行安排,并分别于5月23日和9月23日召开全市农村土地二轮到期延包和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场观摩会、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改暨农经工作会,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了调度和督促。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17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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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确保应纳尽纳,落实落细精准帮扶,及时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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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调整监测范围,完善监测机制。监测范围由2023年的人均年收入7900元调整为9100元,市直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亳民社救字【2024】2号)文件,完善了“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工作机制。二是推深做实网格化管理,调整网格员566人,培训7535场次、92387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反馈镇村核查预警信息325608条,新识别监测对象2561户、8050人,监测对象消除风险950户、2719人。四是强化精准帮扶。为166580户394187 脱贫人口制定帮扶措施94.49万条,为 1.72万户、4.43万监测对象制定帮扶措施6.78万条,为收入下降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建立台账804个,数制定帮扶措施4122条。五是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通过排查新确定并录入系统监测对象689户2283人,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490户1393人,调整帮扶责任人257人,针对新确定的监测对象安排帮扶责任人7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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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务工就业监测,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在16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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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坚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月监测,指导县区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村级事务管理需求,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安置力度,保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截至12月底,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1762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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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深化“星级光伏帮扶电站”示范,确保全年发电量不低于5.5亿度,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1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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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监测和收益分配,截至12月底,全市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量为6.5亿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275.84小时。目前国家扶贫开发系统显示我市已录入光伏收益分配情况: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含临时岗位)44806个、发放工资2.34亿元,奖励补助困难家庭43202户、10480.63万元,实施小型公益事业2506万元,帮助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为落实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不再开展“星级光伏帮扶电站”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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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四不两直”暗访,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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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问题整改、到户政策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衔接资金项目等重点内容,分别于4月上旬、6月中旬、9月上旬、12月中旬组织开展4次季度暗访督导,分县区形成暗访情况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县区均已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总体上看,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到户政策基本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水平持续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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