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对2023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我局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涵盖我局2023年度全部预算支出,包括市级预算项目、上年结转及本年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共有46个,本次对这46个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自评覆盖率100%。部门整体自评结果为“优”:2023年使用财政预算资金2626.85万元,较好完成2023年部门岗位目标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数3720.41万元,全年预算数3409.34万元,执行数2626.85万元,执行率77.05%。其中,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959.03万元,全年预算数1338.46万元,执行数681.85万元,执行率50.94%。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市级预算项目
1.选派帮扶干部(乡村振兴)生活补助:全年预算数8.28万元,执行数8.28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帮扶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正常开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2.农业农村工作(含法治和土地纠纷仲裁)经费:全年预算数64万元,执行数63.99万元,执行率99.9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3.招商引资经费: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7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局招商引资项目3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亿元,完成招商任务。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4.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农业产业化交流与合作经费:年初预算数160万元,全年预算数146.9万元,执行数137.73万元,执行率93.76%。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名优农产品开拓市场、提高知名度,进一步推进我市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38分。
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5.91万元,执行率73.86%。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业务培训、编制了市级暂行土壤分类系统,并指导县区完成第三次土壤普查样点校核、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等。年初预算购置专业设备,因市农技中心现有此类设备可满足工作需求,未新购置,导致资金执行率指标有偏差,其余绩效目标均完成,自评得分95.39分。
6.追加去世人员陈维山抚恤金及丧葬费:年中追加去世人员陈维山抚恤金及丧葬费25.49万元,执行25.49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足额发放去世离休干部陈维山同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局机关):全年预算数3.14万元,执行数2.83万元,执行率90%。通过项目实施,足额缴纳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8.农作物(含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13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保障了市农技中心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二是2023年建设了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全面提升粮食绿色生产水平。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9.中药材联合研究经费300万元:年初预算数300万元,全年支出300万元(财政局以指标递减形式直接拨付亳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未计入决算收支),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药材种植技术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10.支持农作物(含中药材)种业发展经费330万元:全年预算数330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执行率0%。虽然资金未支出,但支持辖区内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体系建设等年度目标任务已经完成。除资金执行率有偏差外(截至2023年底,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均未申报该项奖补资金,导致资金未支出),其他绩效目标均完成,自评得分90分。
11.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农技中心):全年预算数1.1万元,执行数0.942万元,执行率85.6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规足额缴纳。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86分。
12.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12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较好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13.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疫控中心):全年预算数0.94万元,执行数0.84万元,执行率89.3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缴纳。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94分。
14.农经工作经费暨“产权、三变”改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1.995万元,执行率99.75%。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农村“三变”改革实施范围,提高改革质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2023年底全市“三变”改革村占比88%。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15.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2.085万元,执行率99.29%。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亳州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74071.7万元。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农经站):全年预算数0.34万元,执行数0.314万元,执行率89.71%。通过项目实施,足额缴纳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97分。
17.畜牧兽医渔业管理经费: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16.978万元,执行率99.87%。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保障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99分。
1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畜牧中心):全年预算数0.82万元,执行数0.733万元,执行率89.39%。通过项目实施,足额缴纳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94分。
19.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暨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12.2万元,执行率87%。通过项目实施,累计召开4次“菜篮子产品、认证、监管和基地建设协调推进会议,2023年度新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产品62个,提升了农产品品牌竞争力。除资金执行率指标未完成外,其余绩效指标均完成,自评得分98.54分。
2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绿优中心):年初预算数0.7万元,执行数0.63万元,执行率89.7%。由于政策变化,需缴纳资金量减少,已依规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97分。
21.农机化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13.88万元,执行率99.14%。通过项目实施,指导扶持了我市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了农机社会化组织开展订单作业等为民服务活动,提高了我市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科技支撑作用,保障了三夏三秋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9分。
22.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农机中心):全年预算数0.7万元,执行数0.63万元,执行率9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规足额缴纳。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分。
2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17.5万元,执行率97.2%。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13个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2162个次,抽检农资样品388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74份,立案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104件,没收违法农资产品18240千克,罚没款94.2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件;受理投诉举报84件,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5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9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安全事件,农资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72分。
2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公车运行维护):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2.28万元,执行率28.5%。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2.85分。
25.残疾人保障基金(督查支队):全年预算数1.17万元,执行数1.05万元,执行率89.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规足额缴纳。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94分。
26.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12.62万元,执行率97.08%。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了农发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71分。
27.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农发中心):全年预算数0.70万元,执行数0.628万元,执行率89.7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按时按量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97分。
(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28-31.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2023年省财政下达亳州市本级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167万元,重点用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奖补(20万元),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80万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25万元),开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12万元)、新型农机推广应用(30万元),全年执行数154.8万元(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80万元、农产品认证奖补18万元,通过指标递减分配县区未计入决算收支),执行率92.69%,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27分。其中(市本级项目):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资金经费12万元,支出8.65万元,执行率72.08%。通过该项目实施完成了19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30次全市土壤墒情监测报告编制。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21分。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项目经费2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本项目资金拟对完成认证较好的县区进行奖励,目前正在按照考核结果执行资金拨付程序,暂未拨付。自评得分0分。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机推广资金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的资金支持。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25万元,执行数18.17万元,执行率72.68%,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动物疫病防疫应急物资储备水平。
32.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贷款贴息):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亳州市本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设施农业贷款贴息)815万元,通过指标递减拨付至县区815万元(未计入决算收支),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我市重点对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经各县区组织申报、审核,全市共计补助主体78个,涉及贷款19.1亿元,进一步增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活力与动能,设施农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33.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全年预算数83万元,执行数81.56万元,执行率98.27%。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完成市本级15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其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50人、农村创业创新者50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50人;二是遴选了1家机构(合肥一格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承担了我市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举办任务,从高素质农民中遴选60人,参加亳州市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并接受赛前培训。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83分。
34. 安徽省亳药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市本级亳药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950万元,重点支持高新区围绕安徽亳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种植基地建设、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市场营销体系等建设产业全产业链。2022年执行455万元,结余495万元结转至2023年,2023年全年预算数495万元,执行数495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亳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起到进一步促进作用。除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有偏差外(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药材贸易产业园项目未通过验收),其余绩效指标均完成。自评得分99分。
35. 2022年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022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67万元,2022年拨付县区215.23万元(作为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通过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奖补,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产业化利用率50%以上。因2023年度省级未下达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任务,所以2022年结余资金51.77万元未使用。各项绩效指标2022年已完成,自评得分84分。
36. 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激励资金:2022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市奖励300万元,2022年拨付县区10.76万元(作为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配套资金),通过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奖补,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产业化利用率50%以上。因2023年度省级未下达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任务,所以2022年结余资金289.24万元未使用。各项绩效指标2022年已完成,自评得分80分。
37.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减灾防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经费: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了玉米、水稻重大病虫害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38.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等相关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67万元,执行数1.67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39. 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经费:全年预算数2.51万元,全年支出2.41万元,执行率96.0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21分。
40. 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奖金: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58.93万元,执行率为78.57%。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0.5万亩,促进我市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19分。
41.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减灾资金预算(动物防疫补助):全年预算数77万元,执行数77万元,执行率为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42.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全年预算数637万元,执行数637万元,执行率为100%。重点开展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先打后补”改革试点、非洲猪瘟防控、建立健全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等,进一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43. 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奖金:全年预算数2.85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该项目是2022年度项目,2022年已完成各项绩效目标,2023年度资金未使用。自评得分90分。
44.
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12.7万元,执行率97.7%。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已完成定量检测10975批次,合格率99%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77分。
45.
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发展食用菌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18.47万元,执行率97.2%。通过项目实施,全市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到200余家,全年食用菌产量达到3.2万吨,食用菌产值2.14亿元。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72分。
46.
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新型农机推广项目:全年预算数44万元,执行数44万元,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已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项目资金未支出。比如支持农作物(含中药材)种业发展经费330万元、2022年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51.77万元、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激励资金289.24万元,2023年未支出。
2.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精准。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发现个别预算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精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制度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原则,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严格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把支出关口,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相关规定。
3.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在预算额度内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加强资金管理,注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项目情况,将绩效目标编准编实,真正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5.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对达到支出节点、满足支出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经费,应支尽支,切实提高支出进度。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