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闫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作物产品收获期间社会治安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夏收、秋收工作有序开展,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多点发力,针对农作物产品收获节点易发生的各类隐患纠纷、案件,超前谋划,行动在前,进田间,入农户,不断加大对治安秩序的巡防管控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防范。在农作物产品收获期间,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各派出所驻村辅警联合镇村干部,走进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加强防盗、防电诈、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作物收获期间,极易引发薪资、农产品购销、土地资源权属等矛盾纠纷,充分发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员、派出所民警、驻村辅警优势,深入一线、全面排查涉农纠纷,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保障农作物收获顺利进行。三是强化巡逻防控。根据农忙时节治安特点,强化巡防力量配置,联合包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逻,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全力预防和打击盗窃、损坏种植作物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四是创新土地经营模式。我市积极示范推广“股权联盟”等土地股份合作模式,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模式,完善农民与合作社间的利益联结,使其成为利益共同体,让入股农户由“旁观者”变为“维护者”,也可从源头上有效减少针对合作社等流转大户的损害行为,实现互利共赢。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5555309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