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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4973979K/202407-0005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7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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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7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7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1 09:43 信息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247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巩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二五以来,通过国土资源、发改、农业、水利、农发等部门共同努力,建成高标准农田780.4万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市现有耕地面积89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耕地面积的87.5%,建成率居全省第二位。尤其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工作,我市按照谁建设、谁排查,谁建设、谁整改的原则,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2011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专项整改资金1304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60万元),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事求是整改。通过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农田水利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二)高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原则,在项目设计时突出“两个优先、两个坚持”:优先对“一田两区”进行建设。即对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先对2018年之前建设标准偏低、设备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重点对面向长三角区域销售的农产品种植区域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做到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坚持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搞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生产规模化、作业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管理数字化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提升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同时,根据《亳州市水网规划总体布局与规划方案》,将大中小沟贯通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考虑涝水通过毛沟、小沟、中沟、大沟顺利排入外河和满足控制地下水位等多重因素,在充分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设计。

(三)鼓励土地流转,加快改造提升。由于土地流转能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而高标准农田是土地流转经营的强力保障,便捷的用水,通畅的沟渠,平整的机耕路让土地流转带来了较大收益,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大户由于农用基础设施的使用率普遍高于普通农户,对其依赖性更高,将更加自觉对设施进行管护,下一步将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土地流转。

(四)注重土壤培肥。近年来,我市采取秸秆粉碎还田、土地深翻、肥水管网进田、施用畜禽粪肥和有机肥等多种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如2023年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范围内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面积25.44万亩,占年度总任务量27万亩的94.22%

(五)加强田间定位监测点建设。1.扎实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共建设9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覆盖全市主要土壤类型、主要种植模式,并正常开展监测工作,记载作物长势、产量,取土化验,编写年度监测报告。2.持续开展耕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自2020年以来,全市各县区持续开展耕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每年取80个地块的土壤样品80个、农产品样品80个,检测900项次(铬、镉、汞、铅、砷)。3.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合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耕地质量调查点信息、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等相关信息、资料,对全市耕地质量总体评价,截止2023年底,全市892.2万亩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清洁、质量等级3.64等(耕地质量分10个等级,1等地质量最好、10等地最低),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下步工作

(一)大力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建管方式。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可以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建设乡镇或具备法人条件的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选定监理单位监督实施”。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原则,20212022年,我市积极探索由新型经营主体管护的方式,与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蒙城县双涧家庭农场、乐土镇绿满园家庭农场、利辛县鑫华种植专业合作社、淝滨种植专业合作社、谯城区徽姑娘特色种植家庭农场、十八里镇君林生态家庭农场、涡阳县新兴镇世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合同,已规模流转的农田建设工程,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管护,并接受所在乡镇、村和受益群众的监督,不得损坏农田建设工程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的用途和服务功能,并承担对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义务。

(二)落实有关资金,提高建设标准。按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进一步明确管护经费标准、分担比例,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各级政府将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允许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结余资金用于建后管护,作为管护资金的重要补充;探索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商业保险介入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建立激励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质保期内,由中标承建单位管护;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的农田基础设施由新型经营主体管护。加强管护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县(区)可统筹使用,也可分配到乡镇使用,发挥其情况熟悉、灵活高效的优势,及时修复,不误农时。我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时,更加注重建设质效,将建设标准由去年的2250/亩提高至2500/亩,从2023年起实现新建机井电力配套全覆盖,农田灌溉更加便利化。道路主要以沟通田间道路和解决生产断头路为主,兼顾生产生活主干道路畅通,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我市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一般为4m。用水设施以节水灌溉为主。将最新技术、设备、材料纳入用水设施规划设计,推广肥水一体化、滴灌、微喷等节水增效技术。优先考虑流转大户、家庭农场、特色产业等集约化、规模化地块。

(三)鼓励土地流转,加快改造提升步伐。由于土地流转能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而高标准农田是土地流转经营的强力保障,便捷的用水,通畅的沟渠,阡陌的机耕路让土地流转带来了较大收益,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大户由于农用基础设施的使用率普遍高于普通农户,对其依赖性更高,将更加自觉对设施进行管护,下一步将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土地流转。

(四))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遵循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并重原则,提前谋划,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改造提升方面,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突出两个优先,一是优先对2018年之前建设标准偏低、设备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二是优先对两区片块,即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三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重点对一块田和长三角一体化的农产品种植区域优先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做到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四是统筹规划,在做好田间工程的基础上,科学加大田间定位监测点的布局,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科学分析监测数据,为我市耕地地力提升提供有效依据。

综上,我局将进一步明确人员、压实责任、保障经费、科学实施,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最大程度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效益。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竭尽全力履行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职责。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5110393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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