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农业农村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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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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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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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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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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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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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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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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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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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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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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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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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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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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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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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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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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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区)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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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发证企业3家,按照100%比例抽取;县级发证企业33家,按照20
%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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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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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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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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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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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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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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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条件的检查;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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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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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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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区)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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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31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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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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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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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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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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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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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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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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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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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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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区)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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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6家,按照10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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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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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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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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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兽药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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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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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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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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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的兽药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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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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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区)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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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7家,按照100%比例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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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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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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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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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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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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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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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水生野生动物标识使用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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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申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识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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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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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区)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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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76家,按5%比例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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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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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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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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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农药生产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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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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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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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记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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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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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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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区)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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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3家,按照100%比例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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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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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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