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政策出台背景和实施时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皖农建〔2022〕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该规划自2022年9月13日起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5月26日编制了《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皖农建〔2022〕83号),要求市县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据此,我市编制《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以《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亳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和“十二五”以来各县区建设实践为基础,对接《亳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亳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当前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建设重点和任务安排、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本《规划》是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亳州市安排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农田建设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引。
三、起草过程
2022年8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规划》,在此基础上多次进行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8月23日,就《规划》(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共10家单位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3条,采纳3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2022年8月26日,通过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9月13日,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正式印发。
四、主要目标
高标准农田规划项目和“小田变大田”规划项目建成后,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小田变大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节水、节电(能)、节肥、节药等效果显著,亩均节水20~30%以上,节电(能)30%以上,节肥10%以上,节药15%以上,土地集约化利用,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300元。规划实施后,每年新增粮食产能5千万斤左右。通过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到2030年建成853.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50万亩已建的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4亿斤以上粮食产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和“小田变大田”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五、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一是建设成效,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粮食综合能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存在问题,包括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投入标准需要提升,管护机制亟待健全,建设内容仍需拓展;三是有利条件,中央地方更加重视,发展形势更加有利,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实践经验更加丰富。
(二)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二是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坚持建改并举、注重质量,坚持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坚持依法严管,良田粮用。三是总体目标,到2022年建成771.4万亩,到2025年建成797.4万亩,改造提升54万亩,到2030年建成853.4万亩,改造提升150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5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2022年每县区“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3万亩,2023—2030年,每年新增“小田变大田”改造面积20万亩,到2030年,累计改造面积达到172万亩。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一是建设内容,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目标;二是建设标准,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等方面的标准。
(四)建设重点和任务安排。一是建设重点,包括开展土地平整,实施土壤改良,加强灌溉井渠建设,进行农田路网建设,强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等;二是任务安排,对“十四五”和“十五五”时期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和“小田并大田”建设任务进行细化。
(五)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一是强化质量管理,包括健全质量体系,严控建设质量,开展质量评价;二是规范竣工验收,包括明确验收程序,规范项目归档,做好工程移交;三是统一上图入库,包括建立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四是加强建后管护,包括健全管护机制,创新管护路径,落实管护资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是严格保护利用,包括强化用途管控,加强农田保护,坚持良田粮用。
(六)效益分析。一是经济效益,高标准农田规划项目建成后,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300元;二是社会效益,包括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三是生态效益,包括改善生态环境,重构农田生态系统,提升农田生态服务功能。
(七)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包括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二是推进规划落实,包括统一规划布局,做好规划衔接,开展规划评估;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包括压实财政支出责任,拓展筹资融资模式,推进资金整合统筹;四是加大科技支撑,包括加强技术应用,加大科技示范;五是创新建管模式,包括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深化四个结合探索,开展示范区建设;六是严格监督考核,包括强化激励考核,主动接收监督,做好风险防控。
六、创新举措
《规划》为我市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全面且长远的理论框架,它明确了各阶段目标与任务,系统规划土壤改良、水利设施升级、道路优化等建设重点,确保农田质量逐年上升。以科学的布局和时序安排,统筹资源配置,保障资金持续投入和合理利用。也为农业科技应用、生态保护融入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维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筑牢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落实、强化资金投入、加大科技支撑、创新建管模式、严格监督考核等角度对我市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给出了坚强保障。下一步,各县区要依据《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县域内高标准农田进行细致谋划,尽快出台本县域内具体、有可操作性的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八、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咨询电话:0558—51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