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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亳州粮仓的底气!

访问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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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亳州粮食总产达104亿斤,连续6年稳定在百亿斤以上。这背后,亳州全市787.6万亩高标准农田是保障。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管护主体、管护方式、经费保障到监督考核,全链条织密建后管护“责任网”。这份细则的出台,意味着全市高标准农田将从“重建设”真正转向“建管并重”,为守好耕地红线、促进农业增效、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项目建成、责任悬空”成为过去时



长期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存在一个普遍痛点,“有人建、无人管”问题时有发生。项目竣工验收后,存在泵站无人管、渠道无人清、机井坏了没人修等现象。


此次出台的《细则》直击这一痛点,提出“先建管护机制、后建工程设施”的硬性要求。《细则》明确规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就必须明确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和管护模式机制,未落实管护主体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这就相当于把管护责任‘前置’到项目开工之前,从源头上解决了‘先建后管’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赵海涛表示,这一制度设计将彻底改变过去“项目建成、责任悬空”的局面,确保每一块高标准农田“建成即移交、移交即管护”。


同时,《细则》还构建了“市级监管、县级主体、乡镇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并向下延伸至村,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一块田都有人管”。


市级层面,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各县区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评价;县级层面,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管护制度,建立健全“一项目一办法”的管护机制,逐项目逐设施落实管护主体;乡镇层面,乡镇政府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明确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方面的履职事项,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




可因地制宜选择四种管护模式



在管护方式上,《细则》提出受益主体自主化管护、集体组织网格化管护、行业机构专业化管护、保险机构市场化管护四种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多元探索。


每个乡镇明确一名监管员,按行政村或连片区域划定网格并配备网格员,形成“1名监管员+N名网格员”的管护格局。这是《细则》的一大亮点,各县区要建立网格化管护人员名录,加强管护人员管理。这种模式既发挥了基层组织的优势,又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行业机构专业化管护则针对水闸、泵站、电力设施等技术性强的工程设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行业机构等方式进行专业化维护。保险机构市场化管护是鼓励探索“保险+管护”新模式,引导承保机构提供管护服务,防范工程质量和灾损风险。


除此之外,《细则》中还有一条暖心的“便民条款”:供电企业围绕农时生产需要建立农田机井“绿色办电通道”,根据村委会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减容、减容恢复等停用电手续,避免电力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降低电力损耗。坚持“一井一户”原则规范报装用电,避免同一机井多户爆发性报装用电。




高标准农田管护要设立专项资金



长效管护落地,稳定资金供给是关键。《细则》打通多元资金筹措渠道,破解以往管护经费无固定来源的痛点。财政保障层面,各县区单独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专项资金,同时允许按不超过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总投入1.5%的比例,从项目建设资金中计提专项管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除财政投入外,我市积极拓宽社会化筹资路径,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自主计提运维费用;统筹整合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农田经营性收入、涉农项目结余资金补充管护经费池;引导社会资本、金融力量参与连片农田托管运维,构建“财政投入为主、集体自筹、经营主体分担、社会资本补充”的多元资金保障格局,确保田间设施损坏后有钱修、及时修。


此外,《细则》细化五大类设施管护操作标准,对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输配电设备、项目标识标牌划定清晰管护要求:沟渠管道常年保持通畅,机井、泵站定期检修;机耕路及时修补坑槽、清理路肩;防护林保证八成以上苗木存活,枯死植株及时补植;配电房配齐安全警示标识,定期消除用电隐患;田间公示牌完整标注管护责任人、维修联系电话,方便农户随时反馈设施故障问题。




管护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为防止管护规定停留在纸面,《细则》明确,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对管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我市建立“考核—整改—问责”全闭环监督机制。市级每年组织各县区管护成效专项考评,各县区常态化开展田间实地抽查、机关效能暗访,针对沟渠长期淤堵、机井损毁无人维修等管护缺位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群众监督渠道同步全面畅通,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便民窗口、村级网格员随时举报设施损毁、管护不作为等问题。对于故意破坏机井、沟渠、道路等农田配套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对管护责任落实不力、造成大面积设施损毁、影响粮食生产的乡镇、村及相关责任人,依规约谈通报,坚决纠治重建设、轻管护的形式主义问题。


下一步,全市各县区将对照《细则》要求,加快制定本地配套落实方案,全面搭建管护网格、统筹运维资金、推广多元管护模式。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将持续跟踪督导细则落地成效,不断优化管护举措,推动全市787万余亩高标准农田实现精细化、常态化长效管护,持续释放耕地稳产增产潜力,以良田善管守护粮食安全底线,为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现代化发展筑牢坚实土地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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