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8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亳州市农业农村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筹备工作,会前拟定会议议题及参会(列席)人员范围,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首要内容、谋划工作首要步骤。三是2024年10月以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的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并进行了交流研讨。
2.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会议重要内容。二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四良两优”工程,2024年全市粮食面积1315.18万亩、平均亩产395.04公斤、总产103.91亿斤,分别增长0.10%、0.17%、0.27%,面积、单产、总产“三增”,实现“二十一连丰”,总产稳居全省第二位。优质专用小麦面积630.9万亩,占比达95.1%。秋种播种小麦665.5万亩,较上年扩种2.1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2024年大豆大面积高产典型案例。三是提升玉米、大豆单产水平。已建成2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10万亩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在项目区内配备了水肥精准调控系统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并已发挥作用,通过水肥一体化设施落实全生育期精准调控技术,项目区秋粮长势良好,有望推动玉米、大豆单产水平提升,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亩产差距。
3.针对“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二是对照市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19次、交流研讨10次。三是将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列入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举办读书班1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交流研讨43人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5次,讲授专题党课14场次。局班子查摆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纳入集中整治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深入推进访企入村工作,在以农观政中改进作风,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局7名班子成员走访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27家,发现问题18条已全部办结。四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首要内容、谋划工作首要步骤,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先后两次到村、社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到村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宣讲党的理论政策,讲授微型党课,赠送图书、农技和农药等宣传资料300余份。三是局党组书记到农业企业走访调研,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5.针对“党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局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二是组织农发中心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思想政治工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相结合,筑牢风险意识。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排查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立案查处种子违法案件。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农业农村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四是践行“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定期召开局务会、全体人员会议,加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把实事求是贯彻到工作全过程。
6.针对“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要求,新任职“一把手”到任后,在第一次局党组会议上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公开。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推动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实施农民收入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项行动”,2024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10元,同比增长6.8%,居全省第5位。二是出台《亳州市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市县调度和业务指导,2024年以来,已组织召开调度会议9次,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2.针对“党组决策前调研不深入”问题。一是2024年、2025年分别拨付谯城区市级财政资金2416.7万元、1000万元,用于亳药花海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奖补资金。二是市县均制定了2024年亳药集群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实施条件、实施地点、补助对象等内容。该项目2024年度24个续建项目已经开工,项目开工率100%。
3.针对“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全市累计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36家,已认定26家,2024年底,全市新增9家主体纳入2025年第5批创建基地名单。二是2024年度全市销往江浙沪地区农产品销售额670.96亿元,占全省比重8.95%,居全省第5位。
(三)党组履行职能责任不够有力
1.针对“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成效不够突出”问题。一是加强调度和业务指导,2024年以来,已组织召开调度会议9次。制定《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三年实施规划》2024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全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998.7亿元,居全省第1位。二是建立“规上企业库”,已入库企业410家,建立“育规企业库”,已入库企业35家,建立“拟退规企业库”,已入库企业15家。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育规企业尽快入规、拟退规企业由小变强。三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组织安徽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18个,全市已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64个。四是加大“皖美农品”品牌培育力度。制定扶持政策,将“皖美农品”品牌培育纳入《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进行支持。2024年,全市认定“皖美农品”品牌12个,超目标任务8个,2025年,已申报“皖美农品”品牌16个。
2.针对“农业生态环保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2024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相关论述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工作6次。下发《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针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人员分组赴县区开展实地暗访。市级开展规模养殖场治污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督查6次,下发问题通报6期,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732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调研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成整改,2024年9月底利辛县创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鑫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均已投入使用。蒙城县3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正常运行,2024年共处理畜禽粪污3.6万吨,截至2025年4月已收集粪污1.4万吨、销售成品0.22万吨。三是推进2023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落地建设进度。全市13个签约项目已经完成投资16.75亿元,占总资金的100%,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居全省前列。利用2024安徽秸秆暨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加大招商力度。全市招商“两利用”签约项目6个,签约额18.4亿元,所有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已经完成投资7.55亿元。四是多渠道推进秸秆“五化”利用。落实《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4亳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3年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培育,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全市500吨以上秸秆规模化饲料化利用企业发展到291家,2024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162.5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27.1%,已经培育有机肥企业13家,并指导有机肥企业充分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2025年底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产业化率稳定在60%以上,秸秆饲料化率稳定在25%以上。
3.针对“持续深化农村‘千万工程’不够坚定有力”问题。一是加大对改厕户的宣传。全市已改厕41万户,到户张贴管护明白纸,畅通群众咨询渠道,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厕所管护常识,市级开展现场指导4次。全市各县区均已完成省级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二是加快整治突出问题。下沉调研发现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有序推进“千万工程”工作。全市17个精品示范村和2024年度46个省级中心村已全面启动,2023年度37个省级中心村已通过验收。2024年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庄487个,取得阶段性成效。
4.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不足”问题。一是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定期通报监测对象识别情况,督促县区加大监测对象识别力度。二是强化业务指导,举办分层分类的业务培训。结合集中排查,分层举办培训班3154场次、35456人次,提高镇村干部、网格员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做实动态监测帮扶。做实入户走访、申报政策宣传、预警信息筛查比对、集中排查、低收入人口一次申报分类审核认定工作,加大监测对象识别工作力度。四是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反馈问题。对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一链三单”暗访,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五是2024年全市新识别监测对象2561户、8050人,2025年以来全市新识别监测对象713户、2512人。
5.针对“打造‘绿色亳农’有欠缺”问题。一是聚焦区域主导产品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小麦)生产基地30万亩(涡阳)。组织利辛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小麦)生产基地,获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利辛高粱22.5万亩,利辛香椿1.6万亩,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15.8%,提高5.3个百分点。二是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18个,全市现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00个,占全省的7.3%,提高0.1个百分点;市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占比居全省第5位,涵盖中药材及中药材加工制品、蔬菜及蔬菜加工制品、水果、食用菌、粮油及粮油加工制品、白酒、畜禽、水产品等8个大类,其中初级农产品占比80.52%,加工品占比提高2.28个百分点。三是组织参加2024年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推广周活动、上海五五购物节奉贤区农产品推介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促进产品优质优价。四是2024年全省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能力提升培训在我市举办,进一步提升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识。
6.针对“推进种业振兴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良种培育。依托亳州市农科院和优势种业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2024年,全市新培育通过国家、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16个,累计达95个。其中,单品种2024年推广面积超10万亩的7个。二是抓好良种推广。建设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8个,举行展示示范观摩活动32场次,展示示范农作物品种372个,参加展示示范观摩3260人次。我市自主培育的“谷神麦19”入选2024年安徽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任务补助品种名单。三是扶优做强种业企业。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利用奖补、金融等方式,支持种业企业发展。2025年,全市新增农作物种业持证企业1家,累计达36家,居全省第3位。其中,年销售额超亿元1家,具有育种能力企业10家。四是强化金融服务种业振兴。建立种业企业线上融资常态机制,构建种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渠道,累计为33家种业企业授信1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4.02亿元。
7.针对“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不足”问题。一是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工作6次。加快屠宰企业建设,已审批并新建生猪屠宰企业1家,全国屠宰系统内备案的畜禽屠宰场12家,其中生猪屠宰场6家、家禽屠宰场5家、肉牛屠宰场1家。二是加强适用技术推广。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24年共培训畜牧兽医从业人员600人次。各县区组织辖区内大型规模养殖场就养殖技术等工作开展培训,提升养殖技术水平,组织开展畜牧业工作推进会,就春季动物防疫、畜牧业生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认真落实省市肉牛产业支持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2024年,安徽赢财牛清真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已累计屠宰肉牛9800头,培育安徽正益、安徽宏健等大型牛肉加工企业12家。强化项目调度、招引、建设力度,推进在谈项目落地开工,在建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提标增量。全市纳入“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调度项目30个,其中涡阳县4个、蒙城县8个、利辛县17个、谯城区1个。
(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有弱项
1.针对“动物卫生防疫隐患化解不到位”问题。一是专业技能进一步提升。举办全市首届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活动,开展秋季动物疫病检测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冬春季羊病防控技术讲堂线上培训班、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线上培训班,有效提升全市动物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二是监测频次进一步加大。制定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检测方案,采取集中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养殖户等场所,组织开展了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抗体效果评价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的通知》,深入规模养猪场、屠宰场等场所开展非洲猪瘟监测抽样工作。全市共排查养殖场点72258场次、生猪屠宰场1115场次、生猪无害化处理场1115场次,猪2091.23万头次,对规模养猪场、散养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运输车辆等398个场点进行2次监测抽样,截至2025年8月,我市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三是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划转5名工作人员到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2.针对“有效防范农资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有不足”问题。一是提升农资执法水平。2024年举办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卷宗评查,提升执法能力,我市2件执法卷宗被评为全省优秀卷宗。二是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村村通广播、“两微一端”等全媒体平台和农民丰收节、“三下乡”等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经营主体法律意识。2024年,全市开展农资宣传培训活动32场次,培训生产经营主体780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一封信等资料2.8万份。三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上下联查等有效手段,对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重拳打击查处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违法经营禁限用农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管态势。2024年,全市出动执法监管人员390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38家、经营门店2700个,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9件。2024年,全市农资领域行政处罚案件29起,案件数同比大幅下降,农资市场整体平稳有序。市本级抽检种子样品22个、农药样品23个,经检测均合格。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多次传达学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传达学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制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党组成员查找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政治生态。三是班子和班子成员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向市直有关部门汇报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接受市委考核。四是研究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班子成员责任。每季度班子成员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2.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与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2024年9月—12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谈话9次,对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谈话28次,2025年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谈话24人次,对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谈话26人次,做到谈话全覆盖。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会议听取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汇报,局务会议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二是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对岗位履职、工作流程、纪律作风、权力运行等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对农业资金项目、财务支出等24个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共排查高风险1个、中风险9个、低风险14个,形成了《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更新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风险管理流程与形势任务同步更新。
4.针对“主体责任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2025年1月9日,制定印发《2025年度主体责任谈话工作方案》。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谈话制度,2024年9月—12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谈话9次,对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谈话28次,2025年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谈话24人次,对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谈话26人次。三是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班子成员责任。
5.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论述摘编》、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释义读本(试行)》、安徽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汇编》。2025年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专题培训。二是认真落实市“三十条措施”,严格实行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管理,切实做到精文减会。2024年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7%,实现较大幅度减少。加强文件内容查重审核力度,对重复性文件进行合并精简。三是细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梳理形成“无证明城市”材料清单,共梳理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42项,证明材料149项,免提交73项。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22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4件,保留8件。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次。
6.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10月以来围绕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畜牧发展等开展调研3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三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调研计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的通知》。二是按照程序开展遴选工作。2024年,市畜牧中心、市农机中心遴选人员均按照程序开展遴选工作。三是组织学习《亳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亳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支出报销审批办法(试行)》等规定,研究局机关及7个局属单位2025年预算项目编制工作。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二是召开局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全部参加会议,会议严肃规范。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市级农技推广中心增配2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土壤肥料工作,并通过“老带新”传帮带、自学、参加多种培训班等方式提升业务水平,2名新增人员业务能力明显提升,能够按要求开展土壤肥料工作。二是谯城区调入1名技术人员、利辛县调配1名工作人员,增强土壤肥料工作力量。蒙城县土肥站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提升业务水平。
(三)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局机关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总支积极协助党组做好党建相关工作,重要事项及时提交党组研究。二是召开机关党总支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局机关党总支书记调整事项,2024年11月26日,调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总支书记。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四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给予一名干部诫勉处理,程序规范。
2.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局属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并掌握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对各支部台账记录工作的指导,机关党总支于2024年10月、2025年2月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支部2024年度三季度、四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台账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各支部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党建业务水平。三是开展2024年度党员统计工作,梳理局属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信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阶段工作。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一是组织局属各支部开展党员基本情况年度统计工作,详细掌握党员年度内奖惩情况。二是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熟练掌握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步骤,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三是督促指导各支部做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筹备工作,局属7个党支部已于2025年3月17日前完成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所有党员全部按规定评定等次。
(四)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1.针对“正向激励不足”问题。一是积极推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4年9月以来共提拔科级领导职务7人次,晋升职级15人次,极大地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谈话,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2024年9月—12月,开展主体责任谈话65人次,2025年开展主体责任谈话145人次。三是2025年7月反馈我局2024年度“一评议两报告”结果,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情况评价、对上一年度评议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评价三项指标满意度分别为98.75分、100分和100分,新提拔干部认同率均值为95.32%。
2.针对“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9月份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69人次,深入了解干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情况,以组织关怀温暖干部,不断提振工作劲头。二是积极推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4年9月份以来共提拔科级领导职务7人次,晋升职级15人次,极大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2025年7月24日印发《市农业农村局考核激励制度》。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一是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在巡察整改推进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
2.针对“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9月以来,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会议,5次听取、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二是2024年9月13日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整改第一责任人。因人员变动,2024年11月18日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二)巡察整改长效化机制不健全
针对“未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加强单位制度建设”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的通知》,将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8-5555931;邮政信箱: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209亳州市农业农村局;邮编:236800;电子邮箱:bznw@163.com。
中共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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