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函〔2025〕59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优机优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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