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耕备耕正当时,不误农时不负春。眼下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也是地膜使用的重要节点,为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向广大农民朋友们作如下温馨提醒:
一、地膜选用要科学。地膜产品有强制性国家标准,选购时要注意:一是地膜厚度不得小于0.01毫米;二是每卷地膜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明显位置上标有“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字样,存好购买凭证。地膜使用要科学,鼓励调整种植结构,减少地膜覆盖面积,提倡一膜多用,降低地膜用量。鼓励支持使用不小于0.015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补贴详情可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二、残膜不清危害大。普通地膜自然降解需要200年以上,残留地膜在土壤中年复一年的累积,会导致土壤板结硬化,阻碍农作物根系生长造成减产;残膜缠绕农机具,影响农事作业效率;秸秆夹杂残膜,牛羊误食后,会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残膜弃于田头,随风飘散污染环境,破坏村容村貌,严重者影响铁路安全;残膜破碎后形成微塑料,通过食物链威胁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三、地膜离田要回收。依法回收人人有责,《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广大农民朋友们要及时对土壤中和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全面清理回收,就近送至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或生活垃圾回收点集中处置。
四、地膜不收受处罚。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业投入品为个人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民朋友们,土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回收废旧农膜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需要我们参与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行,科学用膜、主动回收,守护每一寸耕地的生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造福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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