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防汛救灾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防汛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防减救〔20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胡杰同志为省防汛救灾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5555931。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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